2012年10月30日 星期二

用『電話行銷』賺錢:通話錄音App - Record My Call / Android



個資法上路,當你遇到違反個資法的電話行銷,最好的辦法就是檢舉它。過去你可能安裝了WhosCall 電話與簡訊封鎖/電信辨識這個App來避免接到行銷電話,但現在這反而是你賺錢的利器唷!因為根據個資法規定:『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;其名譽被侵害者,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。 依前二項情形,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,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,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。』所以每通行銷電話你最少都可以賺500元以上!

檢舉個資被侵害必知知識及重點

個資法上路後,除了Email之外,最好提出檢舉的就是一堆不堪其擾的行銷電話。過去有些公司在隱私條款中會有寫到:對於您所註冊或留存之個人資料,您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,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保存、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,以提供您其他資訊或服務、或作成用戶統計資料、或進行廣告宣傳、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研究,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,或提供其他服務。

本圖以遠傳電信的隱私條款為範例

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

[Email濫發個資侵害] K5養生事業群. 大麥國際娛樂有限公司. K5樂活冰品館

k5養生事業群

這家公司已經不是第一次收到了,另外一個信箱已經寫信去要求於72小時內刪除個資了,不過我看應該不會有下文吧。很明顯這家公司已經違反個資法的規範,個資法第一章第2條即寫到:
一、個人資料:指自然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 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因 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
Email很明顯屬於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,如果你收到這種垃圾信,其實可以依據第一章第11條:違反本法規定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,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,刪除、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。

你也有收到這封信嘛?歡迎留言並請記得把畫面擷取下來存檔,不要急著刪除唷!根據個資法第28條規定: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,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,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。從今以後,不想再收到這種垃圾信,現在終於有法條可以對付這些公司了。